
公告日期:2017-04-20
证券代码:834060 证券简称:营邑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在淮海西路343号K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7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蔡燕晨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届监事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编制完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众会字(2017)第 2426 号”《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编制了《上
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上海营邑城市
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2016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
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不符实际情况,《公司 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地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7)第 2426 号”《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编制完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7)第2426号”《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中的16,682,601.83元。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公司决定2016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以现有股本8,5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9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1.50万元,同时每10股送红股10股,共计派送红股850万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3,167,601.83 元。方案实施后的总股本及股权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为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涉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缴纳。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2个月内完成。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