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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1 19:30:28 股吧网页版
科润智控: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五年三月

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润智控”、“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目 录

声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8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9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2
第三节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13

一、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 ...... 13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 ...... 13

三、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14
四、对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的核查情况 ...... 17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17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 22

七、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2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

财通证券指定许昶、李飘逸二人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许昶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健盛集团、日月股份、银都股份、杭可科技、浙版传媒、永安期货、民生健康等 IPO 项目,科润智控北交所上市项目,宝鼎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福斯特以及日月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完美世界重组上市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23 年 2 月,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 号),对许昶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除此以外,许昶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飘逸女士:保荐代表人,非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金田铜业、苏轴股份、圣泉集团等项目的投融资,凤登环保、浙城设计 IPO以及多家拟上市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项目协办人:郑安康先生,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春晖智控、迎丰股份、浙城设计等 IPO 项目,科润智控北交所上市项目,伟明环保等再融资项目,司太立、斯菱股份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李德锋、许伟(已离职)、钟钰、钱俊霖、沈郅杰。

上述项目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无被监管机构处罚的记录。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情况概览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科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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