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4069 证券简称:金通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通科技”)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收到公司股东决定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资料。相关股
东拟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自行召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改
选董事职务的提案。经核查,相关联合股东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现就相关情况及理由公告如下:
一、事实概述
股东杭州钱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铭锐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及沈耀平
(合计持有公司 13.54%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提议研究决议更换董事会成员事项,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向监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研究决议更换董事会成员事项,公司因股东提议文件无具
体议题和事项而不召集股东大会。2025 年 3 月 26 日股东杭州钱鸿交通科技有限
公司、杭州铭锐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10%股份的)向公司发出通知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改选的议案》《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改选的议案》。杭州钱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铭锐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议案内容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累积投票制”要求,要求提名钱军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启、朱炳锋、王亚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相关议案不符合法定条件
1.经公司自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时,采用了累积投票制,不存在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累积投票制”要求的情形。同时会议材料显示,上述股东杭州钱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铭锐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及沈耀平均对候选董事投票表决,且全票同意,未对董事会该议案的内容和程序提出异议和意见。该等董事在日常董事会事项决策中保持独立意见,不存在董事会受控股股东控制的情形,亦不存在未尽到保护中小股东
公告编号:2025-017
权益的义务的情形。因此,上述股东要求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的前置理由不成立。
2.股东杭州钱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铭锐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及沈耀平(合计持有公司 13.54%股份)向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时,未列明具体审议事项,仅提议研究更换董事会成员,不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同时其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与之前请求董事会、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题不相同,不具备法定程序中关于自行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前置程序。
3.股东杭州钱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铭锐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审议议案仅提及提名钱军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启、朱炳锋、王亚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未同步提出罢免现任具体四名董事姓名的具体议案,导致议案不完整,不符合法定程序。
4.该届董事任期尚不足一年,且当前公司经营稳定,董事会履职正常,不存在需要改选董事的法定或章程规定的理由。
综上所述,股东杭州钱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铭锐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及审议的议案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事项也不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管理的连贯性。
特此公告。
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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