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4072 证券简称:德隆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联诚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联诚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联诚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江苏联诚德隆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5-032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三)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告编号:2025-032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认为可以或者应该向投资者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四)电话咨询;
(五)一对一沟通;
(六)实地考察和现场参观;
(七)广告、宣传或其他宣传材料;
(八)邮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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