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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17:03:21 股吧网页版
聚能鼎力: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834084 证券简称:聚能鼎力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聚能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已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聚能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聚能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
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聚能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静安里 26 号楼 5 层 501 内 5027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269.333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和股东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响应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主导思想,积极响应万众创新文化产业政策,运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致力于优质数字
版权产品的智能分发,为推动互联网加数据时代的社会贡献价值,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体验,为员工提供卓越的发展空间,为公司股东提供持续的利益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广告制作;贸易经纪;版权代理;专业设计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销售;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269.3336
万元,公司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共 9,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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