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34089 证券简称:浙商创投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的具体情况
(一)、保留意见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浙商创投公司对汇悦医疗精选等主体的投资累计确认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9,303.94 万元,2024 年度公允价值变动金额未发生变化。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投资的账面成本为 88,960.26 万元,账面价值为
59,656.32 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该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准确性,因此无法确定该等投资账面价值是否恰当。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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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发表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中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浙商创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产生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如果管理层上述估计存在偏差,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但仅限于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产生影响,且该等错报不会导致浙商创投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的影响详见本说明二,考虑影响金额后 2024 年度浙商创投公司盈亏性质并未发生变化。
二、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出具专项说明,保留意见事项主要原因是公司无法取得投资对应底层资产及其变现能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取得底层资产变现能力的相关证据,推进相关事项进展,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持续影响。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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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内控执行及监督检查力度,降低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将组织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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