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34089 证券简称:浙商创投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
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通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
公告编号:2025-034
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况。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浙商创投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发生后,应当及时结算,尽量减少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时间。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第六条 公司应当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
建立持续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常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
占用公司资金。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六)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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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
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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