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1
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0 年 5 月 19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第五章 董事会...... 17
第一节 董事......17
第二节 董事会...... 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4
第七章 监事会...... 25
第一节 监事......25
第二节 监事会...... 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8
第二节 内部审计......2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9
第九章 通知......2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3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33
第十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3
第十四章 附则...... 35
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公司系经由上海恒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成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恒精感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汇金路 123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成为感应加热设备制造及感应加热技术应用领域的国际先进企业。
第十三条 生产加工机电设备及配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合同能源管理,销售电子元件、金属材料、润滑油(零售),机械设备租赁、维修,智能科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的普通股总数为 1130 万股,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
为发起人全部认购,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100%,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等如下:
认购股份 认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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