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834095 证券简称:精雷股份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答(三)》)通知的要求,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雷股份”或“公司”)
董事会根据对银行流水及凭证资料的查验,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精雷股份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5 年
公司未进行过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 年公司完成两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两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一)2016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精雷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了《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5-005),后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了
《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15-005),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1,5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2,000,000.00 元。精雷股份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新增股票挂牌转让日期为 2016年 7 月 5 日。
根据精雷股份2016年1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认购方应于 2016 年 1月 18 日前(含当日)向精雷股份指定缴款账户缴纳认购款,认购款已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之前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天健验﹝2016﹞1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精雷股份已于 2016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户号码:52030154500000906),并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将尚未使用
的 815.91 万元募集资金存入该专户。此外,精雷股份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分别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第一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
(二)2016 年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精雷股份于2016年7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6-024),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股票 7,14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9,960,000.00 元。根据《股票发行问答(三)》的要求,精雷股
份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
发行方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16-024),补充了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与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精雷股份 2016 年 8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认购方应于 2016 年 8月 5日向精雷股份指定缴款账户缴纳认购款,认购款已于2016年8 月5 日到账。精雷股份已于2016年8月18日分别在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英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
中 , 存 入 德 清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余英坊支行(账户号码:
201000159505489)4,996.00 万元,存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账户号码:52030154500000914)5,000.00 万元,合计 9,996.00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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