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4096 证券简称:江川金融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川金融、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对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川金融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政远审专字(2025)第 0134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截至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我们针对江川金融公司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未
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川金融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上述事项可能存在对江川金融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但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江川金融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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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江川金融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审计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江川金融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以及是否导致公司盈亏性质的变化。
二、关于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76,196,796.98 元。该事项
表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保留审计意见。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江川金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江川金融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4 年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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