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5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4102 证券简称:电联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于 2020
年06月15日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 23055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现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内容为:
“ “我们已对贵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公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作方、往
来款项等执行函证程序,部分重要函证未取得相关回函,在进一步执行了检
查、访谈等审计程序后,我们仍未获取满意的审计证据。截至2019年度审计
报告出具日,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
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公告编号:2020-019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2. 公司董事会已出具关于 2019 年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
说明。
3. 公司监事认为:
监事会对于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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