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6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34111 证券简称:建誉利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建誉利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2 月 2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2 月 2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该纠纷已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截至公告披露日仍在审理中。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州建誉利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水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王江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告编号:2026-009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系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
交易,证券代码为:834111。2025 年 9 月 24 日被告王江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以 1.25 元购入原告股票 3,129,000 股,买入成交金额为 3,911,250 元,占原
告总股本的 8.2169%,成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后被告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以 3.25 元卖出原告股
票 500 股,2025 年 9 月 26 日以 6.4 元卖出原告股票 3,128,500 股,卖出成交
金额共为 20,024,025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44 条之规定,持有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 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 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被告在 2025 年 9 月 24 日买入股票成为原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后,将其
买入的股票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2025 年 9 月 26 日相继全部卖出,已构
成短线交易,违规卖出的 3,129,000 股所得全部利益 16,112,775 元(包括期
间预估利息,实际以法院判决为准)应当归原告所有。
原告发现被告上述的违规行为后,多次与被告沟通并要求返还所得利益, 但被告均拒绝回应。被告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已造成原告及其股东利益的损 害,故为维护原告合法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相关收益及 资金占用利息。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决被告将股票交易收益 16,112,775 元支付给原告;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应付全部收 16,112,775 元为 基数,自本案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 3%(2025 年 10 月)计至实际清偿之日);
3、请求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一切费用。
公告编号:2026-009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案仍在审理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如本次诉讼胜诉,会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对公司财务产生积极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诉讼系公司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的民事诉 讼,公司管理层将持续跟踪案件诉讼进程,根据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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