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4113 证券简称:福润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海南福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
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海南福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润股份”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5年4月21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2025]京会兴昌华审字第000771号)及《关于海南福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报告编号:[2025]京会兴昌华专字第000250号)。根据规定,现将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财务指标不良
福润股份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 10,395.42 元,较上年度营业收入13,724,163.06
元,下滑99.92%;2024年发生净亏损5,105,401.67元,2024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0,396,726.35 元,已超过实收资本;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多年未负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持续下降,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90,308.10元(2023年度为-1,840,194.80元),2024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05.64元(年初金额为19,016.47元):主要财务指标显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2、停止生产经营及销售活动
福润股份主要销售渠道、资源等依赖于实际控制人,而实际控制人存在以下事项,福润股份已停止生产经营及销售活动。福润股份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家属通知,根据【海公(经)捕通字[2024]09 号】逮捕通知书,经海口市人民检
察院批准,海口市公安局于 2024 年 8月 16 日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朱芙蓉
公告编号:2025-015
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海口市第二看守所。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如前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所述,由于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影响了福润生物公司财务报表的多个报表项目且金额重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
五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1、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2、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3、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以及第十条之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由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累积影响。因此,我们无法对福润生物公司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因而就福润生物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段落所述事项,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对海南福润生物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可
能影响金额。
四、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依据我们已经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五、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无异议;
2、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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