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第二次股票发行
201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该议案于2016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7988号)确认,公司发行5,660,000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5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14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3110000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2017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7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131号)确认,公司发行3,375,000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6,075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7】第17-00008号验资报告审验。
(三)2018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502号)确认,公司发行350万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19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8】第17-0000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6年度第二次股票发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2016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17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18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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