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22
证券代码:834123 证券简称:辽宁天丰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59,4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3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后,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后,东莞证券拟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东莞证券达成一致,并同意签署相关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原主办券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与承接主办券商东莞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东莞证券承接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以上变更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4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1.《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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