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17
证券代码:834123 证券简称:辽宁天丰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7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0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传达到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旭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后,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后,东莞证券拟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东莞证券达成一致,并同意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原主办券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与承接主办券商东莞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东莞证券承接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以上变更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定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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