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10
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6日09:00-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与盈利能力,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旭以债转股的形式发行股票,发行总量10,00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20元,拟认购金额人民币22,000,000.00元。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50)。
(二)审议《关于与认购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股票发行对象肖旭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对认购数额、价格、认购方式等内容作出约定,该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50)。
(三)审议《关于关联方股东以债转股方式认购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肖旭。肖旭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况,公司将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内容。上述章程修改事项最终以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拟定、组织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事项有关的文件、合同、协议及其他申报、备案材料;
(2)为本次股票发行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相关中介机构;
(3)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事项做出决定;
(4)办理股票发行备案和股东股份登记工作;
(5)依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章程变更备案和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6)如监管部门关于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进行非重大调整(重大调整的认定标准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的规定执行);
(7)本次股票发行因备案审查的反馈要求,修改或删除特殊投资条款;
(8)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六)审议《关于对拟认购公司股票的债权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的议案
本次拟用于认购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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