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东莞证券
关于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亏损和其他的风险提示
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025 年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与持续经
2 其他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是
意见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经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挂
牌公司净利润-5,837,042.5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实收股
本总额 20,000,000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权益-9,179,822.91 元、挂牌公司 报表未分配利润-30,527,385.72 元,挂牌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且已经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
2、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带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上述事项表明公司存在重大亏损情形,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已经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三),若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将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强制终 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亨安审字(2026)第 010122 号)和《专项说明》(亨安专
审字(2026)第 010003 号);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证券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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