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34126 证券简称:中传云和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中传云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6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中传云和文化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陈玉丹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赵蔓蔓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25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陈玉丹、赵蔓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引以为戒,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 完
公告编号:2025-025
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北京中传云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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