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1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4132 证券简称:我要去哪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四川我要去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四川我要去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川我要去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我要去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以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融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包括发行股票、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包括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
本制度所称融资仅指债务性融资,以下均称“融资”。
公告编号:2019-027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一切融资行为,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履行本制度,对有关事项的判断应当本着有利于公司利益和资产安全及效益的原则审慎进行。
第二章 融资的决策权限
第五条 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审批决策权限的公司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除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涉及的其他融资事项由财务部组织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按本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权限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 公司融资决策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单个融资项目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 5000 万元),未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 50%(含 50%)的融资,且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 80%(含 80%)的融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单个融资项目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9000 万元),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 50%(含 50%)的融资且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融资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 80%(含80%)的融资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单个融资项目融资金额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 50%(含 50%)的融资且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 80%(含 80%)的融资,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四)公司单个融资项目融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 50%(含50%)的融资,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 80%(含 80%)的融资,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第八条 公司融资涉及以公司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的,不需另外履行审批程序,为公司融资事项的组成部分,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履行。
第九条 公司融资方案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方可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担保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十条 公司订立的融资合同、担保合同、协议应在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公告编号:201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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