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30 15:47:43 股吧网页版
三人数据: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目 录

目 录......1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 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5
第六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七章 监事会......34

第一节 监 事...... 35

第二节 监事会...... 37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3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9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0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1
第十章 通 知......4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6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47
第十四章 附 则......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三人行数据(广东)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广东三人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名称及住所

名称:三人行数据(广东)股份公司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炬业路 3 号东门 9 栋 4 楼人力资源服
务产业园 403-404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160.00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服务客户、追求卓越、求是创新、以人为
本。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大数据服务,
通用航空服务;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飞行训练;航空商务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建筑物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