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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7:21:30 股吧网页版
华创电子:购买股权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4144 证券简称:华创电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人民币 100 万元向朱立群购买其持有的宁波泰安宏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宏业”)10%的股权。股权转让后,朱立群持有泰安宏业 45%的股权,公司持有泰安宏业 10%的股权,宁波甬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泰安宏业 45%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40,243,882.08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162,298,088.62 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泰安宏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7,818,630.81
元,净资产为 10,014,119.62 元。本次股权转让总价为 1,000,000.00 元,交易后公司持有泰安宏业 10%的股权。

综上,泰安宏业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19%,本次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0.62%,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且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公司不存在购买股权资产的事宜。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购买股权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朱立群签字、泰安宏业依据其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完毕批准交易的决策程序后方可生效,且需经工商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朱立群

住所:浙江宁波市海曙区蓝天北巷 18 号 905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宁波泰安宏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朱应村东大路 1 号(自主申报)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立群

成立时间:2016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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