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34156 证券简称:有米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股平台预留部分(第二批)行权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3日、2018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草案》”)、《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予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54.61万份珠海焕然一新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广州焕然一新互动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焕然一新”)合伙份额期权(对应公司股票为66.89万股)授予给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蔡锐涛先生,行权价格为0.36元/份合伙份额期权(对应公司股票价格为3元/股),考核期为3年,具体考核参照《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该权益来源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554.61万份。2021年5月18日,董事会授权人士董事长陈第先生确定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1日。
二、行权情况
根据《草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合伙份额期权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12个月内就其获授且考核达标的相应合伙份额期权行权。截至2024年6月1日,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已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人,合计获授焕然一新合伙份额期权554.61万份(对应为公司股票66.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行权有效期12个月。
公告编号:2025-016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有效期内进行行权,实际行权
人数为 0 人,实际行权的合伙份额期权为 0 份,未行权的合伙份额期权为 554.61
万份(对应为公司股票 66.89 万股),公司将根据《草案》对该部分进行作废。
本次行权结果与可行权情况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激励对象因资金原因放弃行权。
因本次合伙份额期权未进行行权,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事项说明
1、2018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草
案》;2020 年 8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6 号》”),发布时提出政策适用要求“新三板挂牌公司已经发布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继续执行”,公司《草案》于《监管指引第 6 号》发布实施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该政策适用要求情形。
2、公司《草案》与《监管指引第 6 号》存在区别主要体现在:公司《草案》授予给激励对象为合伙企业(即持股平台)合伙份额期权,《监管指引第 6 号》主要对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发布监管指引的政策适用要求执行。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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