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9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34157 证券简称:亿芯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福建亿芯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 年 8 月 7 日,福建亿芯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股东郑惠彬先生、以及郑惠彬先生控股的福建亿芯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成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本次签署的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各方的基本情况
截止协议签署日,协议双方均为公司在册股东,郑惠彬先生持有公司 1,575,000 股,占比为 8.78%;福建亿芯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710,400 股,占比为 20.67%。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亿芯源的长期稳定的发展,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为明确本协议甲、乙双方作为一致行动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
2、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时,将保持立场的高
公告编号:2019-017
度一致,非经共同签署,任何一方不单独行使提案及提名权利;在行使表决权时,各方应提前协商,确定共同意见,
3、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当确保按照达成一致行动决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本协议甲、乙双方若不能就一致行动达成统一意见时,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直至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本协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本协议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地点签署,以昭信守。
三、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签署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后,郑惠彬先生、以及福建亿芯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亿芯源 29.45%股份。本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效率,确保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四、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9-017
郑惠彬先生、以及福建亿芯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福建亿芯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