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5
证券代码:834162 证券简称:江平生物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江平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吴凯、赵镇、张慧德因行程不便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实现公司快速发展,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本次股票发行为定向发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公司现有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事项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本次定向发行申请材料;
(二)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申报事宜及相关程序性工
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申报材料,提出申请,并就本次定向发行事项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所需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三)批准、签署、修订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申请文件、公告、与认购人签订认购合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章程等;
(四)回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定向发行所涉事项的反馈意见;
(五)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最终确定本次定向发行的有关事项;
(六)聘请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中介机构;
(七)在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授权董事会负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托管登记、限售登记等事宜;
(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本次发行的完成情况,对为本次定向发行而修订的公司章程作出必要和适当的修订;
(九)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储存、管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募集
资金,并在本次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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