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3
华福证券
关于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福证券作为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由于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
年度报告,2024 年 10 月 16 日,主办券商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87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
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
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江平”。主办券商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收到江平
生物终止挂牌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平生物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主办券商将继续督促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学习,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2024 年 10 月 16 日,主办券商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终止挂牌决定。公司股票将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终止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公司相关人员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及时发布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9821122509
邮箱:xy3899@hfzq.com.cn
挂牌公司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2-6019177
邮箱:zq@jp2003.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87 号)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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