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4167 证券简称:安盛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
明》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审计了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安盛科技”)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24年度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2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5]第16-00021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和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贵公司2024年发生净亏损203.86万元,累计亏损1,190.68万元,累计亏损已超过股本103.18万元。且于2024年12月31日,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61.75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其他事项
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由本事务所审计,并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郑州英诺贝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余额为2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8%,我们无法就该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交易的真实性和可实现性”事项。该事项在本年度已解决,但2023年度财务报表未进行重述。我们的意见仅针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5-011
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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