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4167 证券简称:安盛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审计了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安盛科技”)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24年度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2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5]第
16-00021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和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贵公司2024年发生净亏损203.86万元,累计亏损1,190.68万元,累计亏损已超过股本103.18万元。且于2024年12月31日,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61.75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其他事项
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由本事务所审计,并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郑州英诺贝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余额为2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8%,我们无法就该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交易的真实性和可实现性”事项。该事项在本年度已解决,但2023年度财务报表未进行重述。我们的意见仅针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
二、董事会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
公告编号:2025-010
述事项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董事会正组织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
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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