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中银证券
关于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审查定期报告,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生产经营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是
3 生产经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 是
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4 公司治理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是
联方资金占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生产经营风险事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5]第 16-00021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河南安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安盛科技”)累计亏损 1,190.68 万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同时,大信审字[2025]第 16-00021 号《审计报告》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和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具体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
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公司 2024 年发生净亏损 203.86 万元,累计亏损
1,190.68 万元,累计亏损已超过股本 103.18 万元。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61.75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其他事项具体内容为:“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由本事务所
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郑州英诺贝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余额为 20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18%,我们无法就该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交易的真实性和可实现性”事项。该事项在本年度已解决,但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未进行重述。我们的意见仅针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2、公司治理风险事项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向供应商郑州捷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捷云公司”)支付采购款 40 万元,因项目未按原计划推进,捷云公司需向公
司退回 30 万元,但捷云公司将此 30 万应退还款项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转至安
青山个人账户,安青山未及时归还该笔款项,形成安青山对公司资金的占用,
资金占用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至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 2024 年发生净亏损 203.86 万元,累计亏损 1,190.68 万元,未弥补亏
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累计亏损已超过股本 103.18 万元。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61.75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针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就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的说明发表了意
见。
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对公司资金进行占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资金的流动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因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对公司资金进行占用,公司治理存在较大缺陷。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安盛科技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的上述风险事项,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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