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4169 证券简称:山西高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西高科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全文以“〇”表述的序号 统一修改为“零”表述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高科耐火材料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以下简称“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细则》 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细则》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山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西省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称“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设立方式,于 2008
年 12 月 26 日成立,在山西省太原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401006838112584。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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