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6
浙江链码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原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62011654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浙江链码科技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Chaincode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2028 号
星耀城 1 幢 2305 室,邮政编码:31005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000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
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凝聚和培育优秀团队,构建优
秀的组织领导和治理机制,通过规范管理,追求创新,打造卓越的经营能力,创造一流事业。。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服务:第二类增
值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所有股票均采取记
名方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原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各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持股
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0,00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具体如下:
发起人一:浙江贝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沈国健
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 255 号 1 幢 1004
室。
以经评估后确认的净资产方式出资 3,854,286 股,占注册资本的 19.271%,现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诸葛彩华
法定地址:杭州市延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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