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08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4177 证券简称:华贸广通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华贸广通供应链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投资者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华贸广通供应链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战略规划调整,综合考虑公司挂牌维护成本、决策效率、后续投资机构引入估值等因素,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
公告编号:2019-023
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
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为准,未出席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前述异议股东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所有权受限的情形;②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2)回购价格:
对于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之日前(不含当日)取得本公司股份的异议股东,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订的回购协议为准。
对于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之日后(含当日)取得本公司股份的异议股东,回购方承诺原则上按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之日前(不含当日)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数平均值进行回购。
(3)回购申请
有效期限: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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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娜
2.联系电话:010-59575630
3.传真:010-59575627
4.电子邮箱:Jasmine.Zhang@ctscm.com
四、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五、争议解决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华贸广通供应链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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