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20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4178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144229592C
承诺主体名称 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楼国强、陆小咪、楼城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______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0 年 1 月 20 日
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5个
承诺有效期
自然日
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5个
承诺履行期限
自然日
承诺结束日期 2020 年 2 月 3 日
公告编号:2020-017
二、 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国强、陆小咪、楼城。
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对异议股东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异议股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且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2、异议股东: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但未参加且未授权他人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已参加本次股东
公告编号:2020-017
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回购请求方式:如上述异议股东要求承诺主体回购其股份,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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