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08
公告编号:2017-039
证券代码:834180 证券简称:鸿立光电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霞浦浦泉路8号宁波鸿立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3,00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65%。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39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7年5月31日发行新股626,000股,2017年6月21日
公司以总股本 20,92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0000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
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00000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0.000000
股)。
因此需修改《公司章程》,将对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如下: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9.5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10.52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3,008,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关联交易-关联方质押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 万元,由杨芳、刘智平、毛金奇分别质押鸿立光电股份4476000股、1134600股、389400股提供担保。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 公告编号:2017-039
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87,0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关联股东杨芳、刘智平、毛金奇,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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