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15
证券代码:834180 证券简称:鸿立光电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和召集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 11月 30 日(星期三)上午 9:30
结束时间:2016年 11月 30 日(星期三)上午 11:30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股票发行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必须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三日前书面告知公司其是否行使优先认购权,逾期未告知的视为放弃。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24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霞浦浦泉路8号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4、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同意关联交易-关联方向永赢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
—5:00
(三)登记地点: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智平
2、联系电话:0574-86897731 传真:0574-86897732
3、电子邮箱:zhiping.liu@nb-pungo.com
4、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霞浦浦泉路8号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自行承担。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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