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15
公告编号:2016-029
证券代码:834180 证券简称:鸿立光电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9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
议案内容:议案内容详见2016 年8 月15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定期报告公告编号:2016-003)。
公告编号:2016-029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关联交易-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 万元,由杨芳、张昆鹏提供担保。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杨芳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6 年8 月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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