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834183 证券简称:长旺财务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长旺财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长旺财务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广东长旺财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发起方式设立。 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由广东长旺财务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
立方式设立,经广东省汕头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股票发行
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对发行的
股票无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加资本: 加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方式。 方式。
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
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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