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4185 证券简称:黎明钢构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黎明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12 日以微信和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宁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西湖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1.议案内容: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编号为
“127XY2023012288”的《授信协议》及编号为“127XY202301228804”的《最 高额抵押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以名下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鄂
公告编号:2025-024
(2018)汉川市不动产权第 005547 号”和“鄂(2018)汉川市不动产权第 005490
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在 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2026 年 4 月 11 日期间
内,取得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提供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
为保障授信项下融资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朱宁, 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杜琦,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编号 为“127XY202301228805”和“127XY202301228806”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为公司在该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
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担保期间自 2023 年 4 月 13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1 日止。
前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业务实际安排,本次授信项下的具体贷款将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指定其下属分支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负 责发放。基于当前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西湖支行总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为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最终贷款金额、利率、期限及 其他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黎明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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