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635,171.21 元,实收股本总额
为 38,25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发生了安全事故,导致本集团 2025 年度发生净亏损 3,984.38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累计亏损 2,563.52 万元,公司因该事故仍处于
停产状态,恢复生产经营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俞益平、董事徐枫良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取保候审,董监高若不能履职将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大川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
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上述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