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2
关于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华澜微”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财通证券委派许昶、吴云建、刘贤信、成恺、李飘逸、贺蕾6 人作为辅导小组成员对华澜微进行上市辅导,其中许昶为辅导小组负责人。
本辅导期间,因工作需要,新增卓小伟、高凯阳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以上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开始至本报告出具日结
束。
本辅导期内,财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助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合规情况,通过研讨会、问题诊断、专业咨询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持续核查公司股东情况,通过访谈并结合资金流水,对股权激励及对外融资导致的委托持股情况进行梳理确认;
2、梳理并传达最新的证券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情况,强化被辅导人员对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理解;
3、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结合客户、供应商走访、函证及内部访谈等形式,对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规范等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核查。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期间,股权激励及对外融资导致的委托持股清理工作仍在持续进行。
辅导机构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公司历年股权激励实施计划与安排、所涉人员相关资金流水等进行了细致梳理与核查,对所涉人员进行了访谈确认。
(二) 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健全的业务、财务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制度,并在日常运营中能较好的运用和执行。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持
续增长,公司治理结构、业务运营管理的颗粒度和内控水平仍需要持续完善提升。
辅导机构将会同各中介机构,结合 2021 年度审计和业务尽调,对公司各部门的决策机制、工作方法和运营机制进行回溯和完善,以进一步提升内控水平。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与本阶段相同,仍由许昶、吴云建、卓小伟、刘贤信、成恺、李飘逸、贺蕾、高凯阳 8 人作为辅导小组成员对华澜微进行上市辅导,其中许昶仍为辅导小组负责人。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主要围绕继续完善尽职调查和辅导总结开展。
1、走访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进一步核查公司的采购情况、生产情况和销售情况,结合公司产品变化情况,对公司业务模式及历史演进情况进行细化分析;
2、核查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匹配主要会计科目的勾稽
关系,对生产经营活动关键控制节点进行穿行测试;
3、总结辅导工作,整理和完善辅导工作底稿,制作辅导工作总结材料;
4、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对辅导对象培训,使其进一步明确应当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确保申请文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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