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4233 证券简称:沙电电气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长沙沙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长沙沙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8 月 1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长沙沙电电气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喻新飞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童淳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16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长沙沙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喻新飞、董秘童淳对该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七十二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以及喻新飞、童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16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4号
长沙沙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