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北京紫竹慧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北京
2025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一节 股东 ...... 9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7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20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第五章 董事会...... 28
第一节 董事 ...... 28
第二节 董事会 ...... 3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8
第七章 监事会...... 39
第一节 监事 ...... 39
第二节 监事会 ...... 4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
第九章 通知...... 45
第十章 信息披露...... 46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6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9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51
第十四章 附则...... 51
北京紫竹慧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紫竹慧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若与《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符,以《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700090035D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紫竹慧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幢 B1—
0880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550.4353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任命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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