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06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解除北京神鹰城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北京神鹰城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鹰城讯”)于 2015年8月
聘请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主办券商”或“本公司”)担任主办券商,于2015年11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简称:神鹰城讯;证券代码:834249。
持续督导期内,神鹰城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股转系统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持续督导过程中,神鹰城讯积极配合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并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宏信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神鹰城讯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基于神鹰城讯战略发展需要,经本公司与神鹰城讯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6年12月23日正式签署《北京神鹰城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之协议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向神鹰城讯出
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终止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起生效。自2017年1月4日起,宏信证券不再担任神鹰城讯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神鹰城讯持续督导职责。
宏信证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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