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光高科(北京)节能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公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光高科(北京)节能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光高科”、“公司”)的主办券商,鉴于公司存在以下风险事项,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2019年6月24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京会兴审字第69000131号),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光高科(北京)节能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光高科)财务报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光高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利润表所列示:中光高科2018年度发生净亏损4,595,977.45元,且于2018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7,849,552.55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中光高科拟采取相关措施改善企业的经营情况,对上述措施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我们无法对上述措施能否有效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做出准确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7存货及附注五、8固定资产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光高科账面库存商品净值2,137,074.94元,账面生产设备净值3,060,715.63元。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中光高科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工程项目较少,存货及固定资产大多处于闲置状态,且我们对中光高科提供的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和充分讨论,但无法对存货及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所依据的业绩增长假设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我们无法对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结论的适当性做出准确判断。”
二、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净资产为负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光高科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24,408,612.39元,公司股本总额为20,000,000.00元,未弥补亏损已经超过股本总额;公司负债总额为17,776,757.63元,资产总额为13,481,071.03元,资产负债率为131.86%,净资产为-4,295,686.60元;公司经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二》议案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股票转让被实施风险警示
因中光高科2018年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2.8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转让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中光高科”变更为“ST中光”,股票代码仍为“834259”,自2019年6月28日起被实施风险警示。
主办券商提醒:鉴于中光高科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公司无法在之后的经营过程中改善经营情况,经营环境及财务状况持续严重恶化,可能出现持续经营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股票投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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