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30
西安天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12 号协同大
厦同馨阁 A 座 403 室
主办券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9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15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15
五、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16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18
七、 有关声明 ...... 20
八、 备查文件 ...... 25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天厚科技 指 西安天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发行 指 天厚科技通过定向发行的方式向认购人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西安天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
行说明书》
股东大会 指 西安天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西安天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西安天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6 月
《公司章程》 指 西安天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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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