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4282 证券简称:前程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
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
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 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投入产业效益化;
(四) 控制风险,加强监管。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分层决策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董事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
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及本制度中关于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
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重大经营与投资事宜。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五条 根据本制度进行决策的经营投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
(十一) 其他投资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
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六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者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当由公司董
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
人或者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七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经营投资事项
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章 决策权限及程序
第八条 公司经营投资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
义务的债务除外,下同)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一) 公司经营投资事项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下列指标计算中涉
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需经公司股东会批
准后方可实施: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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