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3
证券代码:834284 证券简称:嘉盛光电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保定嘉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保定嘉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保定嘉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 删除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新增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不得损害公司
利益。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 第十八条 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
式。如果公司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 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 式。公司股票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登记存管,公开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 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交易场所进行。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
正的原则;如果公司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或 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上市公司的,公司股份的发行,还实行公开 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发行股 票发行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无优先票时,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票发行 认购权。
方案时的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
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 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本章 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 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 股份。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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