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834290 证券简称:培诺股份 主办券商:华兴证券
青岛培诺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9 日以书面及
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
岛培诺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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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eeq.com.cn)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拟以自有资金通过要约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该部分回购股份将在三年内转让给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公司于 2022年 8 月 11 日披露《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参与公司要约回购的股东户数为 12 户,已回购股份数量 2,770,000 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股转公告〔2025〕186 号)第三十八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情形的,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前款情形中,挂牌公司已回购股份未按照披露的用途处理,按照《公司法》规定持有期限届满的,应当予以注销。”,《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以及第二十二条“公司依照本章程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二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十条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二十条第(三)项情形的,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之规定,公司决定注销前述回购的股份。
本次公司拟注销股份 2,770,000 股,即减少注册资本 2,770,000
元。注销后公司总股本 59,999,998 股变更为 57,229,998 股,即注册资本由 59,999,998 元变更为 57,229,998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情形。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全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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