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伟仕泰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专项意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主办券商”)为苏州伟仕泰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仕
泰克”)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伟仕泰克原定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19 年年度
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现预计无法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的具体原因及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延期披露年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的原因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伟仕泰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披露 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意见”)及公司出具的《关于 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经主办券商核查:伟仕泰克重要控股子公司伟仕泰克盐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该子公司于 3 月下旬前未能全面复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伟仕泰克年报审计执业团队 3 月下旬前无法赴江苏盐城现场审计,较原定审计计划严重滞后。因进场时间延后造成重要科目审计程
序尚未完成,无法按原定计划出具审计报告,导致公司无法在 2020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报。根据上述专项意见及提示性公告,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本次延期披露 2019 年年报的原因,系受疫情影响所致。
二、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审计工作开始时间
伟仕泰克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审
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双方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签署正式年报审计业务约定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首次承接伟仕泰克年度审计业务,本次属于连续承接,不存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司为尽快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预计完成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的时间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前期,公司已就年报的非财务部分进行编制,并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派有专门人员与审计人员对接并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人员已于 3 月下旬派出执业团队赴江苏省开展审计工作,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意见
显示,审计工作预计在 2020 年 6 月 20 日左右完成。公司待审计机构
的审计工作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后,将及时进行年报财务部分的编制
工作。公司预计将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报及相关公告。
四、主办券商在督导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已履行的工作程序以及相关具体的督导情况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要求公司依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1.主办券商在日常持续督导过程中,已多次告知公司及相关人员按期披露年报及其他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要求公司在出现可能无法按时披露年报情形时,及时告知主办券商;2.主办券商多次主动询问公司审计进度及年报编制情况,及时向股转报送《挂牌公司年报披露情况统计表》等材料;3.主办券商在得知公司可能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后,及时向公司询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要求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4.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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