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0 17:09:22 股吧网页版
ST搜了股: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34293 证券简称:ST 搜了股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深圳市搜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被出具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深圳市搜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保留意见及强调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327005 号)和《关于对深圳市搜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27005 号),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保留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5、(2)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创丰易购工贸(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丰易购”)5%持股比例。根据双方签署的最新的股东协议约定,公司及相关担保方对合作业务发生的应收款及相关费用负有承诺担保责任。协议中约定创丰易购有权对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收取保证金,对保证金不足以覆盖的未收回应收账款余额收取年化 10%的资金占用费。公司对上述事项承担担保责任,公司股东韩富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合作业务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有余额 260.55 万元,搜了股份缴纳的保证金余额为 331.28 万元,并对保证金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70.89 万元。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笔保证金的可收

公告编号:2025-019

回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准确性,是否有必要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作出调整及应调整的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搜了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 所述,搜了股份
2020 年度、2021 年度、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连续四年亏损,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3.80 万元、-629.76 万元、-1,769.27 万元及-
1,439.16 万元;2020 年度、2021 年度、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营运资金连续五年为负数,分别为-607.22 万元、-2,455.26 万元、-3,265.75
万元、-3,741.19 万元及-3,626.26 万元;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资产负债率持续提高,分别为 82.02%、84.01%、94.44%、109.99%及 111.31%。管理层虽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搜了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监事会对董事会有关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1、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监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所做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深圳市搜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